2018年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证书考试
项目背景
《国务院再取消和下放52项审批事项放权于社会组织》中强调关于“逐步建立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水平评价的职业资格制度”的政策。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修改内容为:“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等”!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人的要求,没有从业资格证,意味着会计人员要想在企业从事会计工作,单纯依靠证书不行了,需要有真本事、硬技能,以后继续教育主要加强提高会计的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以满足会计行业快速发展的要求。
中国商业会计学会作为国家一级学会组织开展的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测评考试符合财政部会计司提出的“注重培养具有基础理论水平及动手实操能力的会计从业人员”的要求,也完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
项目概述
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证书考试是由中国商业会计学会根据《国务院再取消和下放52项审批事项放权于社会组织》中强调关于“逐步建立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水平评价的职业资格制度”的政策,《会计法》的修订及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要求从业者必须具备一定的职业能力才能上岗等政策而开展的水平评价类考试。
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证书考试有效衔接初级会计师考试内容和补缺基础性模块,重点在于会计实务操作的考核,主要针对中职中专、高职高专、本科院校及有志于从事出纳、会计工作的人员进行《财税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与会计实务操作》专业技能标准化岗前培训及统一无纸化形式(机考)考试,是会计职业入门考试,是实操性业务考试。对达到岗位胜任能力的人员颁发由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及中国商业会计学会会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测评委员会共同盖章的《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证书》,证书分为“出纳、会计”两个岗位。
考生参加一次考试,根据岗位知识及应用能力挑战考试成绩的合格线区间划分,可以获得“出纳、会计”的一个岗位证书。
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证书考试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培训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证书签发、官网验证查询,证书可作为求职、任职及用人单位招聘的依据。
发证机关
中国商业会计学会(CCAI)经民政部批准于1987年成立,是由商业财会领域从事研究与实务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测评委员会,简称“测评委”是中国商业会计学会为开展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测评项目而设立的直属项目管理部门,在学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考试项目的教材组织编写、课程研发、考务管理、考试命题、项目推广、信息安全管理、师资培训等工作。
一、考试内容
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证书考试分为《财税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与会计实务操作》三个科目,考试采用无纸化形式(上机)考试,共160分钟。
1、《财税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测试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三个模块,总分100分,考试时长40分钟,考试最少答题时间20分钟。
2、《会计基础》测试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三个模块,总分100分,考试时长40分钟,考试最少答题时间20分钟。
3、《会计电算化与会计实务操作》测试题型分为:财务软件账套处理操作题、Excel操作题、填表题三个模块,总分100分,考试时长80分钟,考试最少答题时间30分钟。
4、考生可进入官网系统(www.kjcyryks.com)进行模拟考试练习,考试模拟练习盘免费使用。
二、考试时间、报考时间
1、2018年下半年(首次)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31日—10月31日,考试时间为12月8日,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今后常规性考试及报名时间安排为:
报名时间:上半年:3月1日-4月30日
下半年:9月1日—10月31日
考试时间:上半年:6月第二周周末考试
下半年:12月第二周周末考试
三、考试费用
《会计基础》80元/人/次,《财税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80元/人/次,《会计电算化与会计实务操作》100元/人/次。
因故无法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试点考试的省份及考点申请:
2018年12月份试点的省份有:河南、广东、四川、江苏、新疆、湖北、湖南、云南、重庆、贵州。
各省市若考生人数达80人以上,并具备无纸化考试计算机机房设置要求的学校均可申请成为考点。试点考试及报名申请与测评委技术支持中心(范丽君:18500284468)联系。
注意:本考试只在市级设立考点,未成为试点的省份原则上不设考点,考生报名人数未达80人的省份不设考点。
五、报考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具备国民教育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并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4)中职中专、高职高专、本科院校在校生。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六、报名方式
考生可到乐过教育报名点进行报名。
报名所需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证复印件(在校生)或最高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已毕业社会人员);
3、两张一寸照片。
七、考试用书
考生应按照《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证书考试大纲(2018年下)》的要求进行复习、备考。
八、合格与评定
考试分为《财税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与会计实务操作》三个科目,当次考试三个科目同时达到岗位等级分数线为合格,方可颁发证书。
(一)成绩核算方式
1、个人报名学员:
指没有在认定的团体报名机构报名的学员,成绩按照卷面100%进行实际计算,三个科目同时达到岗位等级分数线为合格,方可颁发证书。
2、经认定的团体报名机构学员:
(1)经认定的本科及高职高专院校在校考生,每科卷面成绩占比总成绩80%,形成性过程考核占比总成绩20%,总评成绩三个科目同时达到岗位等级分数线为合格,方可颁发证书;
(2)经认定的中职中专院校在校考生,每科卷面成绩占比总成绩85%,形成性过程考核占比总成绩15%,总评成绩三个科目同时达到岗位等级分数线为合格,方可颁发证书;
(3)经认定的社会培训考生,每科卷面成绩占比总成绩90%,形成性过程考核占比总成绩10%,总评成绩三个科目同时达到岗位等级分数线为合格,方可颁发证书。
(二)成绩合格标准
考试根据岗位职责对命题内容进行了划分,分为:出纳业务考题、会计业务考题两大类。
三科最终成绩同时达到出纳岗位分数线,颁发出纳证书;
三科最终成绩同时达到会计岗位分数线,颁发会计证书;
备注:岗位分数合格线以当年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测评委员会官方网站(www.kjcyryks.com)公布结果为准(岗位分数合格线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星期内公布)。
九、成绩查询
考生在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可以登录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测评委员会官方网站(www.kjcyryks.com),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进行成绩查询。
十、证书申办及管理
(一)证书申办
通过全国会计人员专业技能考试的个人考生,可以进入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测评委员会官方网站(www.kjcyryks.com)提交证书申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测评委员会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学员档案进行证书制作与邮寄。
团体报名考试合格的考生由团体报名机构统一申办与发放。
(二)证书管理
1、持证者须要连续3年参加继续教育(每年24学时)后,凭继续教育网络考试成绩证明材料至各省级项目管理中心进行申请证书签注,签注3年后证书将终身有效;
2、持证者须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办理签注,否则证书将失效,网站查询结果将显示“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证书失效”。
十一、违规处理
参加考试的人员违反考试纪律,将根据《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证书考试应试规则》的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理。
十二、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微信:18387177725(毕老师)
十三:证书样本
十四、考试教材
中国商业会计学会为支持项目开展,于2018年7月16日成立了全国会计人员专业技能测评专家委员会,来自全国各界知名专家教授50余人,每年进行教材的修订、完善。
专家委员会根据财政部最新的法律法规结合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及会计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能模型及职业要求进行研究,并将结果反馈给测评委员会。测评委员会根据研究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如:在教材、官网或继续教育内容等)进行内容更新与调整。
2018年,经过专家委员会的努力,顺利完成编写教材:
(1)《会计基础》
(2)《财税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3)《会计电算化与会计实务操作》
根据每年的国家政策和实际的会计岗位职责,专家委员会将会组织对教材进行调整和修订。
备注:预订购教材的机构或考生个人,可以提前电话联系我们:010-68575710。 教材将于2018年9月30号陆续安排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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